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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有毒”药物

导读:毒性不是对治疗作用的指导医家治病,在辨证论治的前提下根据药物的性能功效而择其当用不当用,不必瞻顾其是否有毒,即前贤所谓“如对症,毒药亦仙丹”。

毒性只应是在用法用量及使用注意等项下的内容,而若有毒之药不能使用,则中药可用之药将所剩无几。如常用药麻黄、柴胡、何首乌及何首乌藤均发现有毒,且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毒理学的发展将会发现更多的“有毒”药物。

此外,药物的毒性标注并不确切,如多家本草均载半夏、天南星、禹白附、魔芋有毒,其中魔芋的毒性不比另三药小,但魔芋经过一定的方法加工之后已被广泛认可为保健食品,而其同科的另三药经过炮制之后仍标注有毒。

另如蕲蛇,部分地区以之为食而未见中毒,且蕲蛇入药时已去其带毒腺的蛇头部分,却仍标注有毒。这类不确切记载在本草著作中并不少见。

文章源于网络,关于““有毒”药物”的话题及相关情况,就为大家介绍这么多了,希望这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。最后,祝大家身体健康,生活愉快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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